近日我们收到多起群众举报百荣商场AB栋个别楼层违规占用消防通道,用于办公和出租,对人民群众和商户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。 3月1日,我们记者来到百荣商场A座,来探访消防通道畅通情况。 首先来到百荣商场A座二楼,左手边有 一间办公室阻挡消防卷帘门,而且把2FA8号门消防通道阻挡近3/2; 百荣A座二楼右手边一间商铺把2FA-9号门完全阻挡; 记者又走到百荣A座二层西边看到2FA17号门、18号门的消防通道被商铺完全阻挡; 探访记者又上到百荣A座3F18号门,同样被一间商铺完全阻挡; 我们的记者在A座3楼整层探访下来,大部份消防门被商铺阻挡,而且还堆放好多纸箱; 看来我们接到群众的举报是真实存在的,商场人员密集,人流量大,还有大量展出、销售及库存的货物,一旦发生火灾,商场的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。 我国《消防法》第二十八条规定:任何单位、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、停用消防设施、器材,不得埋压、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,不得占用、堵塞、封闭疏散通道、安全出口、消防通道,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,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。 如有违反本规定,根据《消防法》第六十条第三项之规定:单位存在占用堵塞、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责令整改,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,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,强制执行,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,个人存在占用、堵塞、封闭安全出口违法行为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 关于近期群众举报百荣A座占用消防通道的事件,我们会继续关注。跟踪报道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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